敏儀走進我的治療室,明顯比以往更加不安和焦慮,急不及待地向我訴說她弟弟對父母的種種不合理行為和數次的嚴重口角。 衝突主要是圍繞弟弟對父母的態度展開的。例如,雖然30多歲的弟弟與父母同住,但當父母生病時,他從不關心。弟弟有自己的工作,但從不支付家用,也不向父母要求額外的金錢。 敏儀表示,她看不過眼弟弟的行為,認為是在剝削和利用父母對他的愛。同時,她也覺得父母過於偏袒弟弟,從小就只懂溺愛他,對她卻要求嚴格。敏儀不禁大哭起來。她感到自己一直都處在不公平的環境中。 約過了10分鐘,敏儀的情緒慢慢平復下來。我向敏儀確認她的心痛是源自於感到父母對他們的不公平待遇,還是弟弟的不懂事,或有其他原因。敏儀回答說,當然對不公平待遇痛心,但更多的是對父母的溺愛和弟弟的不懂事感到悲憤莫名。她總是覺得自己應該要代替父母好好地教育弟弟,並且要教導父母如何管教他們的兒子。 我靜靜地看着敏儀,在這時,她突然頓悟,發現原來是自己越界了。她不是自己弟弟的父母,更不是自己父母的父母。憑甚麼要試圖教導他們呢?在一瞬間,敏儀整個人放鬆下來。她明白了自己的角色和限制,並放下了心中的負擔。 敏儀的故事跟很多臨床個案相似,試圖以改變家庭成員互相相處的方式來達到理想的目標。但大部分的人忘記了自己在家庭關係中的位置和角色的限制。因此,我們需要意識到我們沒有權力主宰家庭中其他成員相處的方式。我們只能管好自己的言行,否則就是自找麻煩。 (本版專欄逢周四刊登)
撰文: 張傳義 香港心理學會臨床心理學組臨床心理學家 欄名: 心晴百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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